2019年5月关于拼多多预售业务管理规范介绍,v兔电商工具出品,更多干货: http://ask.vv-tool.com/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拼多多平台预售业务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预售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拼多多平台上采用预售模式销售商品(包括服务,下同)的商家。
1.3. 预售模式,是指商家提供的一种商品销售方案,消费者提前下单预定商品,商家按照订单或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容等交付商品和/或提供服务,包括普通预售模式和定金预售模式。采用预售模式销售的商品称为“预售商品”,包括普通预售商品和定金预售商品。
1.4. 定金预售,是指消费者预定预售商品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并在定金预售期结束后支付尾款的一种预售模式。
1.5. 预售商品价格,是指预售商品的售卖价格。在定金预售模式中,预售商品价格由定金抵用金额和尾款两部分构成。
1.6. 定金,是指消费者在预定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担保其购买该预售商品并确定购买名额。
1.7. 定金抵用金额,是指定金根据定金膨胀系数在预售商品价格中可抵扣的金额。定金抵用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定金金额×定金膨胀系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1.8. 尾款,是指消费者预定预售商品并依约支付了定金,在预售结束后还需支付的价款。
1.9. 预售增值服务,是拼多多针对普通预售模式下特定商品分类(以商品发布或服务设置页面提示为准)向商家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商家可以根据店铺经营需要开通该项服务,缴存预售增值服务保证金后即可指定店内适用分类的预售商品享受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推广资格等增值权益。
2. 准入和开通服务
2.1. 平台可根据行业发展等业务实际情况,确定:
(1) 预售模式(包括普通预售和定金预售)适用的店铺类型、主营类目、商品分类等范围,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设置页面显示为准;和
(2) 预售增值服务保证金金额,具体以拼多多保证金规则规定为准。
2.2. 定金预售与部分营销工具或平台活动不可同时适用,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设置页面提示为准。
2.3. 店铺开通预售增值服务并足额缴存预售增值服务保证金后,商家可以自行选择店铺内的预售商品加入预售增值服务(以下简称“预售增值商品”),预售增值商品可获得相应的增值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享受更长的预售期,具体以商品发布页面实际支持为准;
(2) 取得平台内广告推广资格。
3. 预售规则(适用于普通预售模式)
3.1. 预售时间:预售时间由商家自行设置,但受限于平台系统预设的起止时间范围,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消费者需在预售时间以前下单并按预售商品价格支付全款。
3.2. 发货:商家设置的预售时间即该预售商品的承诺发货时限。
4. 定金预售规则(适用于定金预售模式)
4.1. 定金预售期:定金预售期最短1天,最长30天,由商家自行设置,但可能受限于平台系统预设的起止时间范围,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消费者需在定金预售期内下单并按时支付定金。
4.2. 定金膨胀系数:定金膨胀系数由商家自行设置,但受限于平台系统预设的上下限,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4.3. 定金额度
4.3.1. 预售商品的定金金额须为整数。
4.3.2. 同一商品ID下存在多个SKU的,商家只可设置一个定金金额,适用于该商品ID下的全部SKU。
4.3.3. 定金金额应在预售商品最低SKU价格的10%(含)与最高SKU价格的20%之间。
4.4. 定金规则
4.4.1. 消费者支付定金后,订单拼单失败的,定金退还消费者。
4.4.2. 消费者支付定金且订单成团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的,或消费者申请退款且根据平台规则判断非商家责任的,定金不予退还,尾款支付期间届满时起满30天后,定金将计入商家货款账户。但是,商家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4.3. 消费者支付定金且订单成团后,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商家应当退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4.4.4. 消费者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商家应当退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同时须按照《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平台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处理:
(1) 订单发生缺货,且最终退款成功的;
(2) 因商家未依约发货(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发货、虚假发货、欺诈发货等)导致消费者发起全额退款或投诉,且最终退款成功的。
4.4.5. 上述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补偿将以50年有效期的无门槛现金券形式发放给消费者,相应的款项由商家承担。
4.5. 尾款支付:尾款支付期间以商家后台相应设置页面提示为准,自定金预售期结束时起算,消费者需在该期间内全额支付尾款。
4.6. 发货:定金预售商品的承诺发货时限,根据《拼多多发货规则》有关“发货时限”的规定来确定(但不包括针对“预售商品”的规定),自消费者支付尾款时起算。
5. 市场管理
5.1. 商家在设置定金预售时须如实、准确地填写库存量,定金预售期开始后,不得减少库存量,且不得下架定金预售商品。
5.2. 商家采用预售模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同时遵守平台协议及平台其他规则之规定。
6. 关闭服务
6.1. 商家可以在下列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随时关闭预售增值服务:
(1) 商家的预售增值服务项下已没有任何预售增值商品;
(2) 预售增值商品加入服务期间产生的订单已全部确认收货,且不存在未完结的售后;
(3) 店铺不存在其他未处理完毕的违反平台预售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则的情形。
7. 违规处理
7.1. 商家预售行为违反本规范的,拼多多有权对相应商品采取降权、屏蔽、下架、禁售等措施,并视违规情节轻重对店铺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部商品降权、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资源位、移除广告,店铺禁止上新、禁止商家、部分或全部资金限制提现等。
7.2. 商家的上述违规行为同时违反平台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的,拼多多还有权根据平台协议和平台规则进行违规处理,若商家因此需要支付赔付金、违约金等款项的,将以商品预售价格作为该等款项的计算基数。
8. 附则
8.1.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范中所称“日”、“天”均指自然日。
8.2. 本规范(原《拼多多商品预售规则》)于2016年1月12日首次生效,于2019年5月14日最新修订生效。
8.3. 商家采用预售模式销售商品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平台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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