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双十一发货相关规则调整公告(2020.10)- v兔电商工具

v兔电商工具出品 更多干货: http://ask.vv-tool.com/

2020年10月20日拼多多发布关于双十一发货相关规则调整公告,v兔电商工具出品 更多干货: http://ask.vv-tool.com/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拼多多对2020年双十一期间商家发货相关规则作出如下特殊规定:

1.    发货时限

1.1.  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表进行调整:

UEchH65M61a85ca527190.png

1.2.  《拼多多虚拟商品市场管理规范》2.2条所述一级分类下的虚拟商品,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以商家所选的时限为准,不做调整。 

1.3.  适用《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的其他特殊商品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列时限中较晚的确定:1)根据《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确定的发货时限;2)参照本公告1.1条有关普通商品规定确定的发货时限。

1.4.  2020年11月10日23:59:59之前成交的订单发货时限不变。

2.    虚假发货判定标准

2.1.  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发货判定标准如下:

2.1.1.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72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2.1.2.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后的72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若同一物流单号存在多条揽件信息的,则依据最后一条揽件信息的时间来判断);

2.1.3.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2.1.4.  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形。

2.2.  在2020年11月16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发货判定标准如下:

2.2.1.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2.2.2.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若同一物流单号存在多条揽件信息的,则依据最后一条揽件信息的时间来判断);

2.2.3.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2.2.4.  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形。

3.    虚假轨迹判定标准

3.1.   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轨迹判定标准如下:

3.1.1.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120小时,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分拨中心的定义,及普通地区、偏远地区、极偏远地区的划分及认定,详见《拼多多发货规则》、《拼多多发货规则实施细则》,下同)。

3.1.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PdJWERnB61a85cba94b54.png

3.1.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1.4.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3.1.5.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3.2.  在2020年11月16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轨迹判定标准如下:

3.2.1.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96小时,偏远地区超过96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

3.2.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SuYEdQe861a85cd0c48da.png

3.2.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2.4.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3.2.5.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4.    确认收货时限

4.1.  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普通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但订单首次上传物流单号时选择顺丰快递且后续未更改快递公司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25日;直邮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40日,直供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均自发货时起算,下同。

4.2.   适用《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的商品中,除包月订阅鲜花外,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包月订阅鲜花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不变,仍为40日。

5.    物流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5.1.  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若消费者在2020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1)发起物流投诉;或者2)选择【未按承诺时间发货】、【快递无跟踪记录】、【快递一直未送到】或【缺货】为由发起售后退款的,将不会计为物流服务异常订单。

6.    其他

6.1.  本公告特殊规定未涉事项,适用《拼多多发货规则》或《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之规定。

6.2.  对于上述调整,届时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关订单的判定标准等。

作者:v兔 链接:http://ask.vv-tool.com 来源:v兔电商知识库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 发表于 12/02/2021 13:43:30
  • 阅读 ( 279 )
  • 分类:综合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小汐
小汐

1332 篇文章

我来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