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食品行业类目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行为要求等http://ask.vv-tool.com/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以下类目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卖家:
一级类目:零食/坚果/特产、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茶、咖啡/冲饮/麦片、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酒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传统滋补营养品;
二级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海外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普通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孕产妇奶粉、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月子营养、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孕产妇营养品。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第三条【商品发布要求】
(一)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各区块中(如商品标题、图片、属性区域、详情描述等)保证要素一致性,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码、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配料表、贮存条件、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品牌名称、包装方式、产地等信息;
(二)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卖家须在商品发布时如实勾选对应选项,并在商品详情页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示食品的保质期和过期时间;
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的商品,当其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不得发布(区域零售食品等特定商品除外);
(三)预包装商品发布时上传的宝贝图片须包含食品标签的实物图,图中能清晰展示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贮存条件、营养成份表、产品标准代码等信息;
(四)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产地、包装方式”等属性,并按提示上传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中文背标等实拍图:
1.预包装食品: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QS/SC号),并上传食品标签图;
2.进口食品:须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特殊商品除外);
3.食用农产品:须符合农产品定义及目录;
4.食品添加剂:须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即XK/SC号);
5.婴幼儿配方乳粉:须填写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填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
(五)须如实描述商品的实际功效,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治病预防、治疗等功效描述,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内容须与国家批准的实物外包装说明信息内容一致:
1.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保健作用;
2.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3.特许养殖类商品,不得出现“野生”、“野外”、“非家养”等误导性用词。
(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七)
违反上述要求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 “行业特殊要求”进行第一次下架商品不扣分,第二次起删除商品每件扣A类0.2分处理。
第四条【行为要求】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卖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召回,并下架或删除淘宝网相关商品。
对于应召回的商品,卖家怠于召回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监管商品、限制商品发布、屏蔽店铺、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二)卖家应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责任;
(三)卖家出售以下任一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为买家退款,若买家要求赔偿,应再向买家支付相当于商品实际成交金额10倍的赔偿金(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1.出售过期食品或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该商品的实际生产日期;
2.其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四)淘宝网发现卖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根据投诉举报卖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淘宝网可责令卖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卖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淘宝网可停止向卖家提供服务。
第五条 本规范于2015年3月20日首次生效,于2020年4月20日最新修订。
《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规则解读:
一、什么是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大写QS与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阿拉伯数字为受理机关编号,具体按行政区划代码区分;中间4位阿拉伯数字为产品类别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后4位阿拉伯数字为该产品类别获证企业序号,由发证机关按发证顺序给出。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三、保质期及临近保质期如何定义?
保质期,指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具体以国家批准的食品包装上或散装食品上标注的保质期为准。
临近保质期,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参考浙食药监规〔2014〕14号: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保质期在两年(含)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90天;
(二)保质期在一年(含)以上不足两年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三)保质期在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四)保质期在90天(含)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五)保质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六)保质期在10天(含)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七)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四、在食品行业各类目经营须报备哪些资质?
资质提交入口: https://scportal.taobao.com/quali/portal.htm
五、特许养殖类商品包括哪些?
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生肉/肉制品>> 特许养殖肉类”类目下的特许养殖类商品,包括:梅花鹿、马鹿、虎纹蛙、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 特许养殖水产”类目下的特许养殖类商品,包括:养殖大鲵(特指人工繁育的大鲵子代个体)。
六、进口食品须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特殊商品除外),特殊商品具体指什么,举例说明?
如海外直邮商品、保税区发货商品等。
七、商品发布要求(七)如何理解?
1.“全款预售模式中预售时间和预售结束后的发货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天”,是什么意思?
答:全款预售分为两种模式:支付后X天发货及预售结束后X天发货
(1)若选择支付后X天内发货。
若卖家在2019年8月1日发布全款预售商品,并设置预售时间为20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即预售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发货时间为支付成功后的20天内(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买家甲在2019年8月2日上午10点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卖家须在2019年8月22日上午10点前发货并有物流揽收记录;
买家乙在2019年8月19日上午10点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卖家须在2019年9月8日早上10点前发货并有物流揽收记录。
(2)若选择预售结束后X天内发货。
若卖家在2019年8月1日发布全款预售商品,并设置预售时间为20天(即预售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发货时间为预售结束后5天内,预售时间与发货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天。
买家丙在2019年8月2日上午10点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卖家须在2019年8月25日23:59:59前发货并有物流揽收记录;
买家丁在8月19日上午10点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卖家须在 2019年8月25日23:59:59前发货并有物流揽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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