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成人用品/情趣用品行业管理规范,成人用品/情趣用品行业在淘宝平台上发布产品的要求、图片要求等http://ask.vv-tool.com/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一级类目“成人用品/情趣用品”(以下简称“成人类目”)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卖家。
第二条【准入及退出】
第三条【信息要求】
第四条【图片审核】卖家在成人类目发布的商品图片,须经过淘宝网审核后方可展示,淘宝网会持续排查图片信息。
第五条【图片要求】成人类目卖家发布的商品图片,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素材要求】商品如含有露点或有性爱姿势的图片,须使用淘宝指定的素材完全遮挡。卖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定素材的大小、形状、颜色,但不可调整其透明度,亦不得使用其他素材遮挡指定素材。未使用素材遮挡的,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规则“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注:卖家可选择以下任一指定的遮挡素材:
1.http://img01.taobaocdn.com/tps/i1/T1WU2cXjXqXXbivhTQ-266-260.png
2.http://img02.taobaocdn.com/tps/i2/T11dDdXfdqXXXtqUPS-300-297.png
3.“送”字标素材:https://img.alicdn.com/imgextra/i1/667220997/TB2GFnxhSBjpuFjSsplXXa5MVXa_!!667220997.jpg
(二)【所有图片要求】成人类目图片(含外包装)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可发布,情形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处理,其他情形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规则“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1.以下情形图片均不可发布,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使用与视频资源相关标志图片;
(2)不得使用存储设备相关标志图片,如VR设备图片等;
(3)不得涉及未成年儿童、展示未成年人身体的,不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
2.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隐私部位(女性上两点下一点、男性下一点、露毛、露乳晕、凸点、露屁股沟、龟头、睾丸等),若为真人(如真人图片、真人模特等),无论是否使用指定的素材完全遮挡敏感部位,均不允许发布;若为非真人, 必须使用指定的素材完全遮挡敏感部位;
不允许发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非真人,未完全遮挡男性生殖器官、女性生殖器官等;
(2)非真人,未完全遮挡女性乳房,如露乳晕、露点等。
3.直接展示不雅动作,无论是否使用指定素材完全遮挡,均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
(1)真人或仿真人不雅动作,如撅臀、趴裆、真人性姿势等;
(2)对性生殖器官或女性乳房进行扒、捏或***展示。
4.含有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等内容的图片,只允许商品实物展示,不得与其它商品、人物搭配展示,不得展示商品性使用场景,若为真人(如真人图片、真人模特等),无论是否使用指定的素材完全遮挡敏感部位,均不允许发布;若为非真人, 必须使用指定的素材完全遮挡敏感部位。
不允许发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挑逗性的图片,如面部表情迷离、泛红晕、不明液体等;
(2)具有性行为的图片,如男男、女女、男女性爱舌吻等;
(3)情趣用具本身带有性爱姿势;
(4)演示仿真器具与性爱工具。
5.以下特殊成人用品,均不可以真人形式展示,包括但不限于:
(1)性爱图片、真人演示sm道具或真人演示性虐待;
(2)充气娃娃图片出现真人图片冒充充气娃娃或真人展示情况(如PS人脸);
(3)成人性生殖器具使用真人展示的图片。
(三)【主图要求】违反以下主图要求的,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规则“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1)图片仅可用于展示产品自身实物内容(含外包装),不得附加额外的人物形象、文字宣传、图案符号等素材(淘宝指定的规范性标识,如禁字标、送字标等除外);
(2)“成人用品/情趣用品>>情趣内衣”类目的商品,可以通过人物穿戴方式展示产品实物,其余内容仍应符合上述第(1)项要求。通过人物穿戴方式展示产品实物的,应遵守平台相关规则;
(3)如购买商品有赠品的,则赠品须在商品图片的右下方展示,且须使用淘宝指定的“送”字标素材。
(四)【特殊商品图片要求】违反以下要求的,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规则“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1.【警用类手铐、脚铐、拇指铐类】从图片可以判断带有齿轮的手铐、脚铐、拇指铐等,不允许发布。
2.【情趣内衣类】
(1)C字裤不得使用真人形象展示商品;
(2)裤图片不得直接展现屁股沟;
(3)不得利用性诱惑姿势、低俗形象展示商品;
(4)不得直接或间接展示人体隐私部位,包括利用内衣透明材质间接展示。
3.【充气娃娃类】
展示须穿戴整齐,不论是否露点是否遮挡。
第六条【违规处理】成人类目行业卖家除须遵守《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等规则外,如违反本规范中涉及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的,除删除相应图片或商品外,还可进行如下处理:
(一)自然年内违规行为每达5次,限制上传图片至淘宝图片空间7天;
(二)自然年内违规行为达25次及以上,清退成人类目,冻结图片空间成人类目下所有图片,并删除成人类目下所有商品。
第七条 本规范于2012年10月25日首次生效,于2019年5月6日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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