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类商品发布标准》查看原文 |
第四条 【通用发布标准】卖家须准确、完整描述具体的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卖家违反该规定的,每件商品扣A类1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7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 |
一、举例说明“卖家须准确、完整描述具体的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
例如,卖家提供A景区/景点的快速通行类服务(包括FP卡、快速通行证、快速通过服务等),应准确描述提供该类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项目数量描述或约定为“大概X项、X项左右”等情形的,则卖家须为买家提供X项服务;服务项目数量描述或约定为X-Y项的,卖家须为买家提供Y项服务。
二、如何理解“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
一件商品违规计一次,同一商品多次违规计多次。
举例:经排查发现甲卖家发布的A商品违规,视为第一次违规,下架该商品;后续发现B商品也违规,视为第二次违规,下架该商品;而后发现A商品又违规,视为第三次违规,删除该商品。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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