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设备租赁类商品发布标准》,http://ask.vv-tool.com/标题发布规则详情、主图发布规则详情、属性发布规则详情等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发布在“旅行设备/相机/翻译机租赁”类目的商品。
第二条【规则溯及力】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标准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规则效力】本标准有规定的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未规定的,按《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通用发布标准】卖家发布的商品标题、商品亮点、主图、属性、详情信息应遵守以下通用规定,卖家违反该规定的,分别按照本标准下述条款对应的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信息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一)按照商品发布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描述对应信息。
第五条【标题发布标准】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
(一)标题中只允许包含一个品牌的产品,不得出现多个品牌。
(二)标题中列明品牌型号的,须罗列该商品“套餐类型”包含的所有型号。
(三)标题不得包含促销、定金、补差价类信息。
第六条 【主图发布标准】卖家发布商品主图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的,给予下架商品且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一)应至少发布两张及以上的主图。
(二)所有主图不得拼接,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边框,不得出现水印。
(三)第一张主图的文字描述只能出现在图片底部的十分之二高度以内,不得包含促销类信息,该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当卖家为商标所有人,如在第一张主图放置品牌logo,必须放置在整体主图的左上角,尺寸不得超过宽度的十分之四,高度的十分之二。
(四)第二张主图必须为无任何logo、文字描述的纯图。
第七条【属性发布标准】卖家发布商品属性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
(一)套餐名称属性:不得包含补差价、押金、咨询客服等类似信息。
第八条【详情发布标准】卖家发布商品详情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一)准确、完整描述商品所有套餐的真实外观、使用/操作说明,以及自取套餐的取/还件地址。
(二)不得发布“不推荐”某个套餐等类似信息。
(三)准确、完整描述“费用说明”信息。
(四)卖家发布“预订须知”信息,应完整描述买家预订商品时需获知的所有信息,商品如有预订限制,需明确说明,如未明确说明而导致订单加价、订单取消的损失由卖家承担。
(五)卖家发布“取消政策”信息时,需准确、完整描述因买家原因更改、取消订单,买家需承担的损失。
第九条 本标准于2019年9月23日首次生效,于2020年3月25日首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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