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关于旅行设备租赁类商品标题发布标准的实施细则

旅行设备租赁类商品标题发布标准的实施细则,标题发布标准等相关规则,详情http://ask.vv-tool.com/

(2019年9月23日首次生效)

《旅行设备租赁类商品发布标准》查看原文

第五条【标题发布标准】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
(一)标题中只允许包含一个品牌的产品,不得出现多个品牌。
(二)标题中列明品牌型号的,须罗列该商品“套餐类型”包含的所有型号。
(三)标题不得包含促销、定金、补差价类信息。

一、如何理解“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
一件商品违规计一次,同一商品多次违规的计多次。
举例:经排查发现甲卖家发布的A商品标题违规,视为第一次违规,下架该商品;后续发现B商品标题也违规,视为第二次违规,下架该商品;而后发现A商品标题又违规的,视为第三次违规,删除该商品。以此类推。
《旅行设备租赁类商品发布标准》的违规计次皆适用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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