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监管合规要求 针对“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使用管理的通知,西湖龙井茶叶商品发布要求,违规处理http://ask.vv-tool.com/
2020年3月,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明确对“西湖龙井”、“龙井茶(西湖产区)”地理标识使用的标准,并敦促电商平台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该通知要求,平台将对西湖龙井茶叶做如下要求:
一、西湖龙井茶叶商品发布
(一)“茶>>绿茶(新)>>西湖龙井”类目下,类目属性-产地城市须为杭州市;
(二)若卖家所售商品为企业生产加工,使用“西湖龙井“、“龙井茶(西湖产区)”等描述的,相关生产加工企业须为监管部门授权名单中的企业。
二、违规处理
卖家未按上述要求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将依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商品要素不一致”规则进行第一次下架商品不扣分,第二次删除商品扣A类0.2分的处理。
请各位卖家务必尽快做好自检自查,合规发布商品,避免不必要的违规,与淘宝网共同打造合规、公平、可信的市场环境。
本公告于2020年3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2020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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