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依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须经事前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为此,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评估审查部门汇总相关评估审查情况发布《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近期,《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的内容做了更新,为帮助卖家避免违规处罚,同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规范,淘宝网将依照上述目录对境外输华食品进行准入管理。请广大卖家严谨对照《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对于该目录中对应的食品类别中未列明的来源国家或产地,请卖家务必主动删除商品信息。对于未能及时删除的商品,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不合格商品及行政部门要求管控商品规则与实施细则”对该类商品信息进行处理。
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可由http://www.gaccfoodsafe.com/查看,该目录系动态调整。(上述链接地址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本公告于2018年7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2018年8月2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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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
2018年7月26日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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