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场主体登记,即原来的工商注册登记,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形式,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
登记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区域政策而不同,建议您登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部委调整后,工商等部门合并成为市场监管局)的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查询。
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答: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以上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答: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但总局也明确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
如您系通过网络开展经营的,可以以网络经营场所向您的经常居住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申请登记为其他形式的,暂未有调整,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答:当然可以,新开店铺还没有成交记录,超过零星小额标准才属市场主体登记的范围,或您属于《电商法》规定的其他不需进行市场主体的类型,亦不需要进行登记。此外,如您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属需取得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则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答:不会。我们暂未收到“因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店铺进行处罚”的规则变更通知哦。
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您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您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答:电子商务法规定以下几类情形不需要主体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可能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未对小额零星作出统一标准。我们会密切关注国家各部门的立法动向,一旦有细则颁布,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合规时间方面,相信政府一定会充分考虑到大家面临的困难,请大家放心。淘宝也会为大家提供产品、规则、服务流程上的支持。
如果您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为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
答:如您的店铺已经是以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主体等身份开设店铺,并上传营业执照的,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的,则在主体登记和亮照方面您已合规。
答:电子商务法规定以下几类情形不需要主体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可能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未对小额零星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形作出统一标准。我们会密切关注国家各部门的立法动向,一旦有细则颁布,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合规时间方面,相信政府一定会充分考虑到大家面临的困难,请大家放心。
如果您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那么可以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主体登记和店铺升级/协议变更:(1)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取得一张营业执照。登记为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2) 当您取得营业执照后,营业执照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当前店铺认证人是同一个人,则可参照淘宝个人店铺升级要求(点此参考现有要求),在卖家中心后台选择店铺升级流程(路径: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基础设置->经营主体变更->店铺升级);如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在卖家中心后台选择协议变更流程(路径: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基础设置->经营主体变更->协议变更)。如协议变更无法点击,则先填写《店铺升级/主体变更需求反馈》,将会逐批开放。完成相应操作后,营业执照将在店铺名片中自动展示。
店铺升级和协议变更申请入口:https://transfer.taobao.com/unitrans/index.htm#/subjectchange
《店铺升级/主体变更需求反馈》填写入口:https://survey.taobao.com/survey/kgYO7c69n
答:是的,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都应当遵守《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包括自建网站或者APP的自营电商,或者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商法方面是一致的。可以不登记的类型只与规模和经营类型有关。
答:这个是政府推出的便利于网商经营的服务举措。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的零星小额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况目前尚不明确,卖家可依据自身经营状况,自愿选择登记。
答:据我们目前了解的信息,政府网站的登记形式是个体工商户。建议您登录政府网站查询:https://taobao.yuntrial.com/app/,或电话咨询确认(0571-28357557)。
答:淘宝系统未与该登记系统对接,故无法自动亮照。需要您取得该营业执照后,登录淘宝网卖家中心后台,进行店铺升级。
“店铺升级”的具体路径: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基础设置->店铺升级
申请入口:https://transfer.taobao.com/shopupgrade/condition_check.htm
答:电子商务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将会公平、统一地实施。根据各方的解读来看,任何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包括通过公众号、朋友圈、小程序等社交平台或工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也需要遵守电子商务法的规定,都需要履行登记义务和纳税义务。
答:您可以关注以下两个渠道的内容:
(1)PC端:规则频道-电商法版块:http://tb.cn/Iv5WrJw
(2)无线端:淘宝规则千牛公众号(请用千牛客户端扫描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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