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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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问题,经过长达一年多的立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正式对外征求意见。


       在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食安法草案”)中,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食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也首次纳入了管理范围。

 

       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在新的管理规定下,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可能会发生哪些变化。

 

       首先,按食安法草案要求,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的除外。这就意味着,无论是线下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蔬果超市、批发市场,还是仅在互联网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商家,都需要按照规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那么问题来了,怎样才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拿证的前提是办理工商登记,成为各类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然后方可按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经营场所方面: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规范相适应的场所,该场所必须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的有关条件。

2、 经营设施方面:具备食品经营所需的存放、摆列、存取、运输、防尘、防鼠等设施。

3、 经营人员方面: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4、 经营制度方面: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贮存、清理等多项管理制度。

 

      其次,食安法草案在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经营从业人员、进货验查、包装材料上也有了更高、更细致的要求。这也意味着,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需要更加关注整个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进货等经营链条,进一步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意识。主要涉及以下要求:

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家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采购进货应查验资质,批发经营应如实记录。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规定。

3、 储存运输安全无污染,包装材料无毒要清洁。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品类消费者的体验及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淘宝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综合上述法规中关于食用农产品管理的新变化,淘宝网在此诚挚邀请广大食品行业卖家,特别是农产品卖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的情况,为淘宝网食品、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出谋划策!后续我们会针对食品行业卖家资质、商品管理、交易保障等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广大卖家征集意见,与大家共同建立淘宝网食品行业的新标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力度,敬请期待!

 

>>>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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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1、 人大网关于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专题信息:

http://www.npc.gov.cn/npc/lfzt/spaqfxd/node_25114.ht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

http://www.npc.gov.cn/npc/lfzt/spaqfxd/2014-12/30/content_1892290.htm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网上征求意见入口:

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66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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