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商品基础要求】 在淘宝直播平台上可推广的商品的基础要求: (一)不可为《淘宝直播平台限制推广商品》; (二)商品状态正常,且符合发布要求; (三)商品所属淘宝网卖家,其账户实际控制人的淘宝网账户在本自然年内,出售假冒商品违规(C类)扣分<24分;严重违规(B类)扣分<24分; (四)商品所属天猫商家,其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天猫账户在本自然年内,严重违规(B类)扣分<24分; (五)商品所属闲鱼会员,近90天的纠纷退款率≤90%或纠纷退款量≤5个; (六)不可为平台认定不适合使用直播形式推广、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商品; (七)经淘宝平台排查认定,其商品所属商家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它阿里平台账户历史未被阿里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如出售假冒商品、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等)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发布交互风险信息的情形; 上述(七)中的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假冒商品、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等严重违规行为被阿里平台处以查封账号、关闭店铺的处罚。 |
淘宝直播平台上推广的商品须“符合发布要求”,具体指哪些要求?
(一)符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各行业商品发布要求。
(二)须清晰描述商品品类,不得发布无指向性的商品。若同品类商品聚合为一个商品发布(如专拍链接),应在商品标题中清晰描述以下关键属性:
1.真实的叶子类目名称+“直播专拍”;
2.天猫商品标题还须包含品牌名称;
3.以下特殊类目商品标题,还须包含以下特殊属性:
“运动鞋new”:还须包含品牌名称;
“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新”、“珠宝/钻石/翡翠/黄金”:还须包含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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