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关于内容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实施细则

关于内容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实施细则,关于内容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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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容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实施细则,关于内容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

【定义】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影响淘宝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效率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删除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的信息,且要求创作者消除影响,收回或要求创作者返还获得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每次扣B2
(二)情节严重,每次扣B6
(三)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48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规则解读: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商业信息”具体是指什么?
平台商业信息是指淘宝提供的仅允许特定创作者查看使用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脱敏的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信息。

 

二、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他人信息”具体是指什么?

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会员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订单相关信息、身份证信息、匿名购买买家的会员名等;

(二)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账号和密码、交易账号和密码、网上购物使用的账号和密码、IP地址、浏览网页的踪迹或活动内容、私生活镜头以及社会关系等。

以上信息如该信息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三、创作者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第三方租借账号;

(二)与第三方共享账号;

(三)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四)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五)其他不当方式。

 
四、“情节一般”如何认定?

包含但不限于:
(一)创作者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致使存在泄露风险。
如创作者因出租/共享创作者账号或子账号等不当行为导致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等;
(二)创作者因在账号管理、内部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安全等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他人个别信息泄露。
过失,指创作者因自身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健全、内部管理等非故意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合作伙伴管理,指软件服务、物流服务、运营服务(包括外包客服运营等)、数据分析服务等服务合作方的选择与管理。

 
五、“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包括但不限于:
(一)创作者未经允许对外披露、共享他人信息的,如未经允许向非买家本人披露买家订单信息、在内容页面未经允许披露他人信息等;
(二)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由此引发泄露事件;
如创作者通过出租/共享创作者账号或子账号等方式售卖所获取的平台商业信息。
(三)创作者多次发生“情节一般”情形。
  


六、“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理解?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手段恶劣的;
(二)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量级巨大、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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