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详情: htp://ask wv-tool.com/ 第二十八条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 【定义】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是指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影响淘宝网的正常运营秩序、效率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可删除被泄露的信息或要求会员消除影响,收回或要求会员返还获得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情节一般的,每次扣B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对于淘宝网排查到的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会员,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等措施。 |
规则解读: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分别指什么?
平台商业信息是指淘宝提供的仅允许特定会员查看使用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脱敏的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信息。
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订单相关信息、身份证信息、匿名购买买家的会员名等。
二、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
淘宝尊重并依法保护会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除会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对相关数据进行的合法获取使用行为外,为维护淘宝网的正常运行秩序、效率、用户个人隐私及商家商业秘密,会员不得在未经淘宝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如下任一行为:
三、“情节一般”如何理解?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如会员因出租/共享店铺旺旺子账号或生意参谋账号、使用非法插件获取商业秘密、未经授权的数据复制与下载等不当行为导致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等;
(二)会员因在账号管理、内部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安全等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他人个别信息泄露。
过失,指会员因自身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健全、内部管理等非故意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
合作伙伴管理,指软件服务、物流服务、运营服务(包括外包客服运营等)、数据分析服务等服务合作方的选择与管理。
四、“情节严重”如何理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会员未经允许对外披露、共享他人信息的,如卖家未经允许向非买家本人披露买家订单信息、在评价页面未经允许披露他人信息等;
(二)不当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或未妥善保存信息,由此引发泄露事件;
如会员通过出租/共享店铺旺旺子账号或生意参谋账号等方式售卖所获取的平台商业信息。
(三)会员多次发生“情节一般”情形。
五、“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理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手段恶劣的;
(二)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量级巨大、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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