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查看原文
淘宝平台争议处理依据及结论有效组成部分的实施细则,详情: htp://ask wv-tool.com/
第三条 淘宝通过淘宝平台系统、阿里旺旺、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争议处理依据及结论的有效组成部分。
规则解读:
本条阐明了淘宝通过该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提示或通知系作出争议调处结论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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