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小铺平台供货商佣金结算规范,详情:http://ask.vv-tool.com/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参与淘小铺平台业务的供货商。
第二条 【定义】佣金是指淘小铺平台供货商应向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妈妈”)支付的推广软件服务费。佣金按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
第三条 【类型】淘小铺平台为供货商提供基础佣金推广、阶梯佣金推广等模式。
基础佣金推广是供货商在发布商品时设定唯一固定佣金比率的推广方式。阶梯佣金推广是供货商根据某段时间内商品的售出总量设定不同等级的佣金比率的推广方式。
第五条 【结算优先级】阶梯佣金模式的优先级高于基础佣金模式,即同一推广行为下,如某商品同时设置了基础佣金及阶梯佣金两种模式,则优先按照商品阶梯佣金比率计算。
第六条【结算时间】交易成功打款给供货商时,系统根据买家拍下时供货商设定的佣金比率,自动从买家支付款项中抽取佣金。
第七条【佣金划扣】供货商应确保支付宝账户余额内有足够费用用以支付佣金,佣金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足;未及时补足佣金的,阿里妈妈有权从保证金中划扣相应金额。
第八条【佣金调整】如买家维权成立且发生退款的,则以退款后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格作为佣金基数。具体佣金调整规则如下:
(一)交易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前,买家申请退款且成功了:佣金基数中直接扣除退款金额,交易成功时结算佣金。
(二)交易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后4个自然月内(当月算第1个自然月),通过售后维权入口申请维权且成功的交易:
1、如买家申请退款成功时间早于阿里妈妈与推广者的结算时间(简称“结算时间”,一般为22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提前或延后),则佣金基数中直接扣除退款金额,并将多收佣金返还给供货商;
2、如买家申请退款成功时间晚于结算时间,则在下一个结算周期中扣除退款金额,结算后将多收佣金返还给供货商。
(三)确认收货后4个自然月内(当月算第1个自然月),通过售后维权入口申请维权,但未在4个自然月内完结的,阿里妈妈将不定期地依照维权状态进行人工介入处理。
第九条 【多退少补】供货商多支付佣金的,阿里妈妈应及时返还;但如阿里妈妈已经支付给推广者,且因推广者原因导致阿里妈妈无法扣回的,供货商应予以理解,且同意不因此追究阿里妈妈法律责任。
第十条【佣金争议】如供货商、推广者、阿里妈妈就佣金发生分歧,淘小铺平台可基于合理理由独立判定处理方案。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规范自2019年4月1日起首次生效,于2019年7月5日最新修订。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