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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各位亲爱的会员:

 

针对《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调整,我们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9日进行了第一次意见征集,对部分用户提出希望再行评估此次规则的意见,我们仔细阅读并针对大家反馈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一、如何判定出售假冒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行为的排查和判定,在《淘宝规则》第五十条出售假冒商品中详细说明:

1【人工排查及判定】淘宝网会根据消费者、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的投诉、举报或获取可信的线索、证据,安排人员对卖家店铺中涉嫌假冒、盗版的商品进行排查。

2、【系统排查及判定】基于平台大数据技术,淘宝网研发了假货模型系统,该系统可从账号、商品、交易、物流等多个维度对涉嫌售假的商品和账号等进行排查。

  无论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进行识别,卖家均可在淘宝网指定的期限内向淘宝网进行申诉。申诉成立的条件:提供合理凭证如授权证明资料、合法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明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为正品。

 

二、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八十一条和八十三条的规定,买家主张假冒商品的,卖家应当按要求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报关单据(进口商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执行标准等相关凭证以证明商品来源或出厂合规。卖家已提供以上凭证的,买家应当按要求提供品牌权利人出具的假冒商品鉴定报告、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凭证证明系假冒商品。

 

三、什么情形属于非生活消费?

非生活消费所需包括但不限于:

1、同一账户购买数量显著异于正常生活消费所需的;

2、使用或组织多个账户进行大量购买的;

3、经营所需购买的;

4、明知或应知为假冒商品但仍然购买并以此要求退款的,视为非生活消费。

 

四、对于非生活消费的买家维权是否受到影响?

买家购买到假冒品牌的商品,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仍可以正常向淘宝发起维权,淘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如退货退款),不会造成权益受损。

 

五、会不会导致假货更加猖獗?

淘宝对假货的治理一直不遗余力,除了主动排查和管控,也欢迎立志于帮助淘宝治理假货的社会力量积极举报假货问题。对于收到的假货举报,我们会认真核实严格处理。

对于售假卖家,淘宝会严格按照《淘宝规则》出售假冒商品进行处罚,对假冒商品立即删除,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分、查封账户、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理措施。

本次争议处理规则的调整不会影响平台对假货的管控力度,也绝不会滋长售假行为。

 

 

针对《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调整,结合用户的反馈和以上的回复,我们于20171229日至201815日期间进行了第二次意见征集

 

                                              

淘宝网  

                             2018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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