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针对《淘宝争议处理规则》新增“生鲜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内容,我们于2015年11月10日至17日进行了意见征集,根据收到的有效反馈,多数用户认为此次规则调整合适,生鲜类商品的争议处理规定更清晰明确了。
部分用户针对消费者的举证时间有一些疑问,特反馈意见如下: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了买家举证时效:活体类商品买家主张死亡的,需在收到商品当天24点前拍照并上传举证;非活体类商品买家主张变质、腐烂情形的,需在收到商品之时起24小时内拍照并上传举证。若该商品的物理性状极易受时间、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质变,买家逾期举证的,淘宝不予采信。
收到商品的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签收时间为准。
买卖双方对举证时间、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卖家如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可以在交易前与买家另行达成约定。
再次感谢亲们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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