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维护和保障淘宝健康的市场秩序,为诚信卖家提供健康良好的平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明确出售假冒商品的管理范围,拟新增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定义。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明确出售假冒商品的管理范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就上述拟变更内容,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2015年4月10日前发邮件至rule-feedback@service.taobao.com(建议邮件标题为:关于新增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定义意见反馈)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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