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新零售门店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网新零售门店及其关联的淘宝网线上店铺。 第二章 新零售门店入驻 第二条【入驻条件】淘宝网结合品牌需求、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对淘宝网线上店铺和门店采用邀约制。受邀约后须完成以下流程,方可成功入驻为淘宝网新零售门店: (一)注册企业钉钉账号,通过认证,并开通新零售工作台; (二)在新零售工作台绑定淘宝网线上店铺; (三)在新零售工作台添加营业执照等信息完成门店认证,并确保所有资质在有效期内。 企业钉钉账号用户可在新零售工作台对其门店进行管理,包含基本信息录入等,应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 第三章 经营 第三条【交易方式】 买家与淘宝网线上店铺产生交易的商品,由门店提供商品及对应服务,由淘宝网线上店铺承担售后责任。 第四条 【交易争议】 交易争议的判定遵从《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行为规范】淘宝网新零售门店须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关于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包含但不限于: (一)应当履行服务承诺义务,不得违背其自身所作出的服务承诺。 (二)应当诚信经营,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对会员数据、交易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 (三)应当维护正常的的经营秩序,不得利用恶意手段干扰淘宝网新零售门店的正常秩序。 (四)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当使用他人权利、骚扰他人等。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一节 原则与程序 第六条【原则与程序】淘宝网新零售门店的违规处理原则与程序遵从《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违规类型及扣分 第七条【违规行为类型】 淘宝网新零售门店违规行为以门店维度进行扣分累计,分为严重违规行为(简称为“B类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简称为“A类违规”),两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平台运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二)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八条【违规情形及处理措施】 根据淘宝网新零售门店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淘宝网针对门店可采取删除违规信息、屏蔽门店信息(主搜、详情页等)、清退出新零售工作台等措施,情节严重将追加对淘宝网线上店铺的处罚。 具体违规内容及违规处理措施详见《门店违规处理一览表》。 第九条【违规节点处理措施】 第五章 退出 第十条 【主动退出】新零售门店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与淘宝网线上店铺协商终止使用新零售门店服务。 第十一条 【清退】新零售门店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处理: (一)不符合准入要求; (二)累计扣分达到B48分及以上; (三) 存在恶意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淘宝网声誉等严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二条 【门店退出再入驻】 (一)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在自被清退之日起30天后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1、新零售门店自主申请退出; 2、因不符合准入要求被清退。 (二)因第十三条第(二)、(三)项被清退的,门店永久不允许再入驻。 附录:《门店违规处理一览表》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2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