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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公示通知

   

为保障淘宝特价版平台用户及商家的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淘宝特价版新增了《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此次规则于2020年8月23日日至2020年8月2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8月30日正式生效。

 

淘宝特价版

2020年8月23日

 

《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全文:

 

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与目的

1.【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特价版所有会员。

2.【目的】实施市场管理,纠正违规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会员自觉守法守规。

 

第二条 原则

1.【平等】会员在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2.【减免、从轻等替代措施】除违反法律规定外,会员首次、非故意或轻微违规的,视具体情节享有减免、从轻、自检自查、教育学习等替代性处理的机会。

3.【累犯从重、加重】会员累犯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第三条 市场管理规范的执行程序

1.【来源】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信息来源包括:

(1)淘宝平台基于大数据主动排查;

(2)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

(3)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

(4)投诉、举报;

(5)新闻媒体曝光;

(6)检测报告;

(7)其他合法合规渠道。

2.【判定】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判定方式包括:

(1)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认定;

(2)淘宝特价版判定;

(3)大众评审判定。

3.【处理】淘宝特价版针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先进行纠正,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判定结果的情节严重程度,淘宝特价版将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1)公示警告;

(2)账号权限、经营权限管控,措施包含且不限于监管店铺、屏蔽店铺、冻结店铺、删除店铺、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等措施;

(3)违规信息违规商品处置,措施包含且不限于对商品执行下架、监管、删除、屏蔽动作,处理交互信息、限制使用交互平台功能、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等措施。

(4)关联影响处理,措施包含且不限于关闭订单、延长交易账期、提升店铺保证金额度、罚扣店铺保证金、限制绑定支付宝收款账户功能等措施。

(5)其他处理措施。

4.【通知】淘宝特价版通常会对会员的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进行通知。

5.【市场管理措施解除与违规申诉】

(1)针对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特价版将视会员行为、商品及信息风险的消除情况,进行解除或部分解除;

(2)针对违规处理,淘宝特价版将视会员违规类型判断是否开放申诉入口,开放申诉入口的违规场景会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发起申诉,淘宝特价版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申诉成立,撤销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违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四条 具体市场管理情形

1.违反《淘宝特价版评价规范》,利用淘宝特价版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2.违反《淘宝特价版物流发货规则》,卖家未按约定或淘宝特价版规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商品缺货、延迟发货、虚假发货等。

3.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指会员发布国家或淘宝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4.出售假冒商品--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5.发布混淆信息--发布混淆信息,指卖家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6.发布或销售劣质商品--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服务与商品描述、产品质量合格标准、相关法律不相符。

7.发布未经准入商品--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指卖家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特价版审查,发布有准入要求的商品。准入要求包括卖家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

8.滥发信息--会员未按相关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或平台秩序的行为,包含且不限于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信息重复、商品要素不一致、规避信息、品牌不一致、行业特殊要求等。

9.发布交互风险信息--会员在淘宝交互平台上发布存在风险的文字、图片、视频或表演、直播等信息,或存在异常发布行为。

10.虚假交易--会员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11.危及交易或账户安全--会员发生或可能引发危及交易安全或淘宝账户安全行为。

12.不当注册--用户通过软件、程序或人工等方式,批量注册淘宝账户的行为。

13.盗用他人账户--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14.骗取他人财物--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15.认证管理--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

16.诉讼应对管理--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继续违规的,对淘宝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

17.提供虚假凭证--提供虚假凭证,指会员为牟取利益向淘宝版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

18.扰乱市场秩序--扰乱市场秩序,指会员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会员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19.不正当牟利--会员或运营服务商等第三方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的行为,包含且不限于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已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牟取利益等。

20.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卖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1.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影响淘宝的正常运营秩序、效率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22.骚扰他人--会员对他人实施辱骂、诅咒、威胁等语言攻击或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3.滥用会员权利--会员滥用、恶意利用淘宝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24.违背承诺--指卖家未按约定或淘宝网规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25.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或淘宝平台其他市场管理规范或规则的商品或信息。

 

第五条 附则

1.【时效时间】:本规范于2020年8月30日首次生效 。

2.【适用范围】:在本规则最新修订生效以前已经判定为违规的适用判定当时的处理规则;在本规则最新修订生效以后判定为违规的,适用本规则。

3.【协议变更及生效】:淘宝特价版有权变更本规则正文、附件条款,具体变更将至少提前7日在甲方网站公示,并载明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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