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随着淘小铺业务的发展,为更好地维护淘小铺平台市场经营秩序,打造更好的淘小铺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淘小铺平台将调整《淘小铺平台供货商管理规范(试运行)》,并新增《淘小铺平台天猫商家供货商管理规范(试运行)》、《淘小铺平台供货商考核标准》。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6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更主要内容:
1、调整报名制供货商的准入清退要求、滥发信息违规情形和违规处理标准,并新增经营服务考核要求。
2、新增邀约制的《淘小铺天猫商家供货商的管理规范(试运行)》,明确准入清退、考核要求、交易佣金、经营要求和违规处理等需要遵从的规则内容。
3、新增《淘小铺平台供货商考核标准》,明确服务考核、销量考核要求,以及考核不达标的处理方式。
具体规则变更内容如下:
(二)成交销量考核 1.淘小铺平台对于成交销量考核不达标的供货商以清退方式处理。
第五条【生效时间】本标准自2020年6月12日起首次生效。
————————————————————————————————— 规则解读: 一、服务考核和销量考核的考核时间如何计算? 服务考核和销量考核的考核时间都为:供货商入驻淘小铺平台之日起60天后的次月1日进行考核。 举例: 供货商2020年6月12日入驻,考核时间为从入驻之日起的60天后的次月1日,即9月1日为考核时间。
二、什么是季节性供货商? 季节性供货商是指该供货商全年仅在一个时间周期内销售显著季节性特点的商品,例如5-9月销售小龙虾、8-12月销售大闸蟹,其他时间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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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小铺平台的支持与关注!
淘小铺平台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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