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品牌Outlets单品团的卖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标准是《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的下位规则。《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定义】品牌Outlets单品团包含单品团及反向邀约单品团:
(一)单品团是指整合并精选天猫国际、国内一线、二线知名品牌(含知名淘品牌)的低售罄或滞销的单个商品,以更合理的价格提前售罄,满足大众消费者购买更具性价比的天猫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含知名淘品牌)单品的品牌Outlets活动形式。
(二)反向邀约单品团是指整合并精选天猫国际、国内一线、二线知名品牌(含知名淘品牌)的低售罄或滞销的中深度库存的单个商品,由系统按照不同纬度进行筛选并通过反向邀约的方式,满足大众消费者购买更具性价比的天猫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含知名淘品牌)单品的品牌Outlets活动形式。
第五条【活动说明】
(一)针对营销平台的不同定位,参加过品牌Outlets的商品后继将不能参加聚划算和淘抢购;
(二)在品牌Outlets开团期间内,商品不能同时在聚划算和淘抢购开团;
(三)在品牌Outlets开团期间内,商品可选择在淘宝/天猫搜索和店铺内搜索展示。
第一节 报名
第六条【开放类目】女装、男装、鞋包配饰、内衣、家纺、家居百货、运动户外、母婴、个护家电、手机数码、珠宝饰品、手表眼镜、全屋定制、家装主材、基础建材。
第七条【商家条件】商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同时品牌Outlets也有权基于选择更为优质商品/商家等原因,面向满足特定要求的商家定向招商:
(一)商家须符合《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要求;
2、店铺类型:天猫商家、天猫国际商家;
3、主营一级类目为女装/女士精品的天猫店铺,近90天店铺订单金额退款率不超过50%;主营一级类目为女鞋的天猫店铺,近90天店铺订单金额退款率不超过35%。
第八条【商品条件】报名商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商品基本资质:
1、商品须符合《营销平台基础招商标准》要求;
2、报名商品对应的品牌要求:品牌知名度必须为国际、国内一线、二线知名品牌,或知名淘品牌。
3、除特殊类目商品外,其他报名商品的报名价格不得高于此商品在淘宝网/天猫近365天最低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中特殊场景除外。
(1)不进行最低成交价比较的特殊类目如下:珠宝/钻石/翡翠/黄金>>黄金首饰、珠宝/钻石/翡翠/黄金>>铂金/PT、珠宝/钻石/翡翠/黄金>>K金首饰、新车/二手车>>汽车分期、新车/二手车>>整车特卖(分期专用)、整车(经销商)>>汽车分期(经销商)、整车(经销商)>>汽车分期(经销商特卖)、手机、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保险。
(2)以下特殊场景产生的成交价格不计入最低成交价:
a)使用天猫购物券(包括行业券)、天猫积分、全店级别的店铺优惠券等相关优惠。
b)在营销平台活动中使用营销平台官方工具,如:聚划算店铺满减优惠、聚划算跨店满减、聚划算新人专享券、摇一摇秒杀、聚名品私享券、聚划算一起买订单、淘抢购商品优惠券、淘抢购整点抢优惠等;
c)在营销平台活动中使用营销平台官方玩法,如:商品优惠券、天猫店铺优惠、淘宝满就送等;
d)其他如秒杀、雷锋侠、免费试用、天猫预售、企业采购、88会员折扣卡等。
(二)报名商品必须设置商品限购数量,除家装主材、全屋定制类目限购数量最高为500个外,其他类目限购数量最高为5个。
(三)报名商品图片需保证取得有效版权人或肖像权人等第三方权利人明确授权并有可转授权权利证明;且权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完整,确保合作期内持续有效。
第二节 审核
第九条【审核周期】
(一)品牌Outlets针对报名单品团的商家及商品会进行统一审核,在开团时间前的3个工作日完成商品的审核。
(二)反向邀约单品团的报名商品由系统自动审核,需符合店铺及商品基本要求。
第十条【审核方式】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针对单品团报名商品,品牌Outlets将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维度择优选择高品质商品参团:
(一)品牌维度:国内线下一二线品牌、国际线下一二线品牌优先;
(二)商品价格:价格折扣低、低于90天历史最低拍下价折扣更低的优先;
(三)销量维度:近30天成交量高、转化高的优先;
(四)店铺实力:DSR评分高、有配套推广资源、店铺日均30天成交高的优先;
(五)服务维度:7天无理由退换货、退货保障卡等优先;
第十一条除以上的各项审核标准外,品牌Outlets也将根据具体的经营和业务需要,新增或调整相应审核标准并以届时报名活动的具体信息为准。
第三节 排期
第十二条【商品排期方式】商品实际排期以商品最终的实际页面展示的排期时间为准:
(一)每个活动商品展现时间及排期以当前活动要求为准;
(二)特殊节假日和特殊营销活动的开团时间以规则中心实际公告为准。
第四节 考核机制
第十三条【奖惩机制】
(一)单品总成交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下一次单品报名系统会根据上一次活动数据进行优先审核。
(二)商品审核通过排期后,申请撤销活动的,会影响下次报名的审核通过率。
(三)商品审核通过排期后,商家不得私自更换商品,不得增加审核前不存在的相关内容、不得修改活动商品价格(即市场价)、不得修改包邮规则,否则淘宝平台有权取消商家参与本次品牌Outlets活动的资格,若商家商品已进行展示的,淘宝平台有权提前结束商品展示时间,且会影响下次报名的审核通过率。
第五节 信息修改
第十四条【信息修改说明】
(一)品牌Outlets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商家参与品牌Outlets的商品相关信息由商家提供并发布。
(二)审核通过的商品,在商品正式售卖前,可以进行相关信息的编辑和修改,详情请查看《品牌Outlets活动商品信息修改说明》。
(三)商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其发布信息中属于广告的部分显著标明“广告”,使该部分信息具有可识别性,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第六节 发布
第十五条若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况,将不得进行发布,同时品牌Outlets有权取消活动:
(一)所属店铺不存在或商品已被删除;
(二)所属店铺违反《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或《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活动;
(三)发布前不符合当前活动的商家和商品报名准入条件;
(四)其他品牌Outlets根据法律法规或具体情形判定需要取消活动的情况。
第十六条【交易流程】
淘宝卖家需按《淘宝规则》执行,天猫商家需按《天猫规则》执行,天猫国际商家需按天猫国际的相关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生效时间】本标准最新修订及发布时间2017年8月7日,本标准最新修订生效时间2017年8月7日。
第十九条【新旧衔接】品牌Outlets单品团活动的所有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第二十条品牌Outlets亦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营销活动的具体活动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特别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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