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2017.9),开店卖家入驻须知。v兔电商工具出品,更多干货: http://ask.vv-tool.com/今日v兔小编从淘宝官方得知,为了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天猫新增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
入驻的主要规则:
1.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2.服务类型品牌: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3.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4.自荐品牌入驻:指通过“自荐品牌”入驻通道,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
5.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2017年9月11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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