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规范淘宝网食品行业发展,保障食品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淘宝网预对《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及临期食品争议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10月9日公示通知,2018年10月16日正式生效。
自生效日起,淘宝网可对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但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食品类商品(区域零售商品等特定商品除外)进行下架不扣分处理。
主要变更内容:
1、新增“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的食品,当其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不得发布”的规定;
2、明确卖家须在发布食品类商品时勾选是否临近保质期;
3、明确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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