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扶植淘宝网数码家电行业优选卖家发展运营,保障淘宝网数码家电卖家的合法权益,淘宝网将新增《“淘宝电场”市场管理规范》。
此次规范新增于2017年9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内容如下:
1、“淘宝电场”市场,旨在将淘宝网数码家电的卖家和商品进行服务和品质的全面升级,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2、明确了“淘宝电场”市场卖家入驻条件、清退等管理方法。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电场”市场管理规范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扶植淘宝网数码家电行业卖家发展运营,保障淘宝网数码家电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淘宝电场”市场卖家。 第三条本规范是《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执行。 第四条“淘宝电场”市场认证卖家须在日常经营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为数码家电行业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电场”市场: (一) 已创建淘宝网店铺且店铺经营状态正常。 (二) 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 (三) 符合“淘宝电场”市场指定店铺主营类目要求。 (四) 店铺信用等级:须满足三心及以上 (五) 店铺开通无线装修。 (六) 本自然年度内不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的行为,且上一自然年度内未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满24分及以上。 (七)掌柜信用分不低于400分。 (八)本自然年内,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九)店铺入驻须按照淘宝数码家电行业“淘宝电场”卖家认证公告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 清退 第六条“淘宝电场”市场的卖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态,选择退出“淘宝电场”市场。 第七条“淘宝电场”市场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 (一)不再符合“淘宝电场”市场卖家入驻条件。 (二)入驻时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况。 (三)商品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造成集中投诉且影响恶劣的。 第八条“淘宝”认证卖家退出再入驻要求如下: (一)因第六条主动退出或根据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被清退的,卖家符合“淘宝电场”市场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二)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或第(三)项被清退的,不允许再入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本规范于2017年9月8日生效 第十条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 “淘宝电场”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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