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淘宝iFashion”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淘宝iFashion”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网将新增《“淘宝iFashion”市场管理规范》。
规范于2017年4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5月9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要点如下:
1、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淘宝iFashion”市场的淘宝网卖家;
2、明确“淘宝iFashion”市场的卖家准入标准、清退标准及退出再入驻标准。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iFashion”市场管理规范》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淘宝 iFashion”市场(域名为:if.taobao.com)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 iFashion”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淘宝 iFashion”市场卖家。 第三条 本规范是《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执行。 第四条 “淘宝 iFashion”市场卖家须在日常经营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将“淘宝 iFashion”市场建设成为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特色品质市场。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 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 iFashion”市场: (一)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 (二)店铺主营类目属于如下类目之一:“女装/女士精品”、“男装”、“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流行男鞋”、“女鞋”。 (三)符合各类目任一优质卖家类型。 (四)近30天盗图被投诉成立次数小于2次。 (五)店铺和商品风格年轻时尚有调性,店铺80%以上的商品风格、图片拍摄风格保持统一,商品图片不得有明显拼接或牛皮癣。 (六)不属于分销店铺。 (七)不属于以参加聚划算、淘金币、天天特价等活动为常态营销方式的促销型店铺。 (八)店铺非主营中老年品类商品。
第三章 清退及再入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范于2017年5月9日首次生效。 第十条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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