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15年4月24日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各淘宝平台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淘宝平台服务!
本协议为《淘宝服务协议》修订版本,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淘宝平台各处所称“淘宝服务协议”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淘宝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淘宝达成一致,成为淘宝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 定义
淘宝平台:指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阿里旅行(域名为alitrip.com)等网站及客户端。
淘宝:淘宝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淘宝网经营者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经营者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一淘网经营者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聚划算经营者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阿里妈妈经营者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阿里旅行经营者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
淘宝平台服务:淘宝基于互联网,以包含淘宝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淘宝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淘宝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帮派、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淘宝网规则:淘宝网规则频道列明的各项规则,具体详见此处。
阿里平台:指包括淘宝平台、阿里巴巴中文站(域名为1688.com)、阿里巴巴国际站(域名为alibaba.com)、天猫国际网站(域名为tmall.hk)、阿里云网站(域名为aliyun.com)、速卖通(域名为aliexpress.com)、酷盘(域名为kanbox.com)、虾米(域名为xiami.com)、云OS(域名为yunos.com)、来往(域名为laiwang.com)等网站及客户端。
支付宝公司:指提供支付宝服务的主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公司:除淘宝外阿里平台的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
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淘宝排查认定多个淘宝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 协议范围
2.1 签约主体
【平等主体】本协议由您与淘宝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淘宝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主体信息】淘宝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淘宝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您可随时查看淘宝平台各网站首页底部公示的证照信息以确定与您履约的淘宝主体。本协议项下,淘宝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淘宝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淘宝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淘宝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淘宝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淘宝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淘宝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淘宝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2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淘宝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淘宝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淘宝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淘宝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淘宝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三、 账户注册与使用
3.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淘宝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淘宝平台账户并成为淘宝平台用户。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淘宝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淘宝平台。
您有权使用您的淘宝账户登录阿里平台而无需另行设置账户,但您的淘宝账户于2013年3月18日前注册或者您注册淘宝账户时所使用的邮箱或手机号码已在阿里平台注册或使用过的除外。
【账户转让】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淘宝同意,并符合淘宝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实名认证】作为淘宝平台经营者,法律并未赋予淘宝强制要求所有用户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的权力,但为使您更好地使用淘宝平台的各项服务,淘宝建议您按照支付宝公司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不活跃账户回收】如您的账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淘宝可回收您的账户,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任一阿里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一)未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连续六个月未用于登录任一阿里平台;
(三)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3.3 注册信息管理
3.3.1 真实合法
【信息真实】在使用淘宝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淘宝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淘宝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淘宝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网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淘宝可回收您的淘宝会员名。淘宝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淘宝平台并使用淘宝平台服务。
3.3.2 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淘宝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淘宝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
如淘宝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淘宝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淘宝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3.4 账户安全规范
【账户安全保管义务】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淘宝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 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淘宝平台。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账户行为责任自负】除淘宝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日常维护须知】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淘宝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淘宝,并授权淘宝将该信息同步给支付宝及阿里平台。您理解淘宝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淘宝存在过错外,淘宝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淘宝平台服务及规范
【服务概况】您有权在淘宝平台上享受店铺管理、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交易争议处理等服务。淘宝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您可登录淘宝平台浏览。
4.1 店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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