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最新更新:
原定于1月22日生效的以下规则,将于2016年3月17日正式生效。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2016年1月22日最新更新:
原定于1月22日生效的以下规则调整因故延期,生效时间另行通知,给亲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为诚信卖家提供良好的平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拟对《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做优化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月2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1、“限制自然年”均改为“限制365天”,“限制永久”均改为“限制730天”;
2、现运行:近一个月人工介入退款成功笔数占店铺交易笔数不得超过0.1%,或笔数不得超过6笔(数码类卖家不得超过4笔)。 改为:近30天纠纷退款率超过店铺所在主营类目的纠纷退款率均值的5倍,且纠纷退款笔数≥3笔的,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3、新增:卖家利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包含但不仅限于虚构交易、虚构购物车数量、虚构收藏数量等行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
4、对规则结构做了调整。
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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