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虚拟商品与实物商品存在较大差异,故在交易纠纷上也存在特殊性,此次拟在《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四章 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中新增关于虚拟商品的争议处理内容,使虚拟类商品的争议处理更规范、清晰。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5年12月2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月5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四章“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新增第七节“虚拟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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