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更好地规范淘宝网房产市场的经营秩序,提升广大消费者在房产市场的购买体验,淘宝网特新增《淘宝网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明确淘宝网房产市场卖家的准入清退标准,同时在《发布未经准入商品规则实施细则》中新增房产相关类目。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5年9月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生效。
主要规则变更如下:
1、明确淘宝网新房市场范围,卖家准入清退标准。
2、《发布未经准入商品规则实施细则》中新增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下的二级类目:新房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网房产市场管理规范》 |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维护淘宝网房产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淘宝网房产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淘宝网房产市场的所有卖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范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淘宝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类目范围】淘宝网房产市场下设新房市场, 新房市场包括一级类目“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下二级类目“新房”。
第二章 新房市场准入和清退 第一节 准入 第五条【准入】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网房产新房市场: (一)须是淘宝网企业店铺,店铺状态正常,提供有效资质凭证并进行淘宝网审核备案。要求企业注册资金大于(含)人民币10万元,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房产销售、房产代理、房产中介、房产经纪其中一项; (二)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 (三)签署《淘宝房产平台新房频道入驻协议》。 第二节 清退 第六条【清退】淘宝网卖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被淘宝网房产新房市场清退: (一)已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违反《淘宝房产平台新房频道入驻协议》中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三)不再符合准入要求。
第三章 市场经营规范 第七条【商品发布】淘宝网房产市场的卖家都须遵守《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及《淘宝规则》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行为规范】淘宝网房产市场的卖家须遵守《淘宝规则》中关于市场管理、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违规处理】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规范自2015年9月15日起首次生效。 第十一条 淘宝网房产市场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适用当时的相关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淘宝网房产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一、 新房市场卖家入驻需提供哪些资质?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等 二、 新房市场卖家入驻申请入口? 三、卖家提交入驻后审核时间? 卖家提交资质后,淘宝网房产市场在5-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资质审核通过后,卖家即可在对应类目下发布商品。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9月8日 |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