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自淘宝网成立以来,交易状态在“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时没有超时时间。为确保交易的有效、顺利推进,方便卖家对交易的经营管理,同时也为保障买家的交易款项及时返回,我们对“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交易状态新增了超时时间。即:
自买家付款之时起九十天内卖家未点击“发货”的,交易自动关闭,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4年11月4日进行首次公示通知,预计将于2014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即:
2014年11月30日,含女装类商品的订单新增超时生效。
2014年12月7日,在此次变更范围内的其他订单新增超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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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最新调整:
2014年12月5日,含女装类商品的订单新增超时生效。
2014年12月19日,在此次变更范围内的其他订单新增超时生效。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更多详情及FAQ请点击论坛链接: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6029511-279658551.htm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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