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提高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商品品质,进一步完善商品品质保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商品品质抽检规则》、《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抽检相关条款进行同步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4年10月1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4年10月21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在抽检流程中对涉及严重违规的卖家新增180天重点监督期,在重点监督期内,该卖家还将面临1-3次抽检;
2、 不合格项目涉及人身安全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由6分调整至12分;
3、 在《淘宝规则》中新增假冒材质成份的违规类型,若抽检结果显示商品实际材质与卖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完全不符,将依据假冒材质成份条款,视为严重违规行为,首次删除商品扣6分;再次及以上的,删除商品且每次扣12分。特定类目卖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删除商品且每次扣12分。
4、 仅标识标签不合格的,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标识标签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扣分由3分调整至2分;
5、 除涉及人身安全、假冒材质成份、标识标签不合格情形外,存在两项或以上不合格项目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扣分由6分调整至12分;存在一项不合格项目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扣分由3分调整至6分;
6、 为进一步保障买家权利,在处罚执行中增加淘宝有权对抽检违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等处理措施。
7、在《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质量不合格条款中增加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其他极其恶劣影响的情形,视为严重违规,扣48分。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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