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卖家:
自2011年5月中淘宝网公布集市营销活动“新7条”标准以来,得到了广大卖家的关注。在调研和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们做了反复沟通与讨论,最后决定对“新7条”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营销“新7条”更名为《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点击查看;
2、取消原规则中关于店铺“好评率”这一项要求;
3、优化规则中对“店铺非虚拟DSR分数”要求的文案;
4、涉及淘宝规则扣分在营销活动中的适用的条款,重点针对“虚假交易”和“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情况进行的规则修订;
5、限制营销活动时间的表述,由原来的“三个月”改为“90天”,更精准;
6、新增对特殊类目的营销活动适用规定。
所有调整于2012年8月15日正式上线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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