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由于假药类商品缺乏各种资质等,相比普通药品更具有危害性和不可追溯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假药的定义定义为:境外走私药品、三无自制假药和国家查处为假药的商品等。为了更好的维护淘宝市场交易秩序,更切实的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淘宝规则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市场发展现状,将增加关于“假药类”商品信息管理规则。此次变更将于2012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
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淘宝禁限售新增规则,发布“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发布违禁信息第三项第二目所列商品或信息除外);”将被扣除严重违规类12分。http://rule.taobao.com/detail-106.htm
2,发布“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将被扣除严重违规类6分。http://rule.taobao.com/detail-106.htm
《淘宝规则》将依据上述措施进行相应的修订。淘宝平台是大家的平台,其秩序的维护需要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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