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并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定自从4月1日起,对部分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和店铺做主动清查和处罚(A类处罚)。
1、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商品或店铺信息中不当使用他人品牌的,主要是奢侈品大牌,后期会有节奏地拓展到其他品牌。
2、具体处罚情景:“XX同款”、“XX同风格”、 “XX同厂”、“媲美XX”以及其他涉嫌侵权的场景;在权利人未生产的商品宣传中使用权利人品牌名称或图样的;店铺名称、店招侵权;滥发(标属不一和品牌词堆砌)等。
3、处罚措施:依据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规则,第一次发现扣一般违规0分,删除所有侵权商品;之后每次发现扣一般违规2分,删除所有侵权商品。对于存在多次或者大量违规的会员,除了采取扣分的处置外,我们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重处罚,包含但不限于: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措施。
自检自查时间:发布本通告之日到3月31日,请卖家尽快自检自查店铺内商品并进行整改;
正式执行时间:4月1日
淘宝网
FAQ:
1、为什么这一次只针对部分商品?针对哪部分商品?
答:根据侵权程度的严重性,我们本次主要针对奢侈品大牌的侵权商品做处置,后期会有节奏地拓展到其他品牌。
2、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以上这些处罚场景,以前大部分在权利人投诉成功的时候才会处罚;而现在淘宝网对这部分商品也做主动的排查和处理?
答:是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时代进步的标志,淘宝网也会逐渐加大主动排查的力度。
3、第二次是否每个商品扣2分?
答:第二次开始,每个商品都删除,但一天内处罚的所有商品最多扣2分;
4、 如何申诉?
答:商家均有申诉权利,但申诉机会只有一次,请在(卖家中心-体检中心-违规记录,找到对应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违规记录,点击查看原因-我要申诉)进行申诉,对应需申诉商品及凭证要求可根据申诉页面的提示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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